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浙教财〔2020〕15号)、《宁波市关于印发〈宁波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甬教计〔2019〕229号)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学生处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学生个人申请和班级评议情况,经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现拟确定2024-2025学年设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 示 期:2024年9月27日-9月30日(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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