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加强校企合作,弘扬创新精神,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学术研究、社会服务等活动,努力进取、拼搏向上,现开展2022-2023学年“匠心学子”、“匠心班委”、“匠心青年”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荣誉称号说明
(一)匠心学子(600元/人;共计5人)
1、授予参评学年在德、智、体、美诸方面表现优秀、全面发展的学生;参评学年需要获得“求是”奖学金或学业一等奖学金、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参评学年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同时符合任意两项选择性条件。
2、选择性条件
参评学生需同时符合任意两项选择性条件:
1.在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表现突出,得到师生广泛认同;
2.带头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迹被市级以上媒体报道,产生良好社会反响;
3.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等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4.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获科技发明专利或实质性开展创业实践;
5.参加省级以上艺术或体育竞赛、汇演并取得优异成绩;
6.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
7.担任学生干部,甘于奉献、成绩显著;
8.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二)匠心班委(300元/人;)
用于奖励班级工作勤恳认真,为班级营造良好班风学风而努力的班委,经已获得2022-2023匠心班级荣誉称号的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推选,班导师审核同意后,学工办审核资质并确定最终获奖人。
(三)匠心青年(600元/人;共计5人)
用于奖励学院表现突出、勤恳努力的学生干部骨干,由各学生组织推荐,经学工办审核后确定最终获奖人。
二、基本条件
参评个人荣誉称号的学生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遵守校纪校规,讲文明、爱集体,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3.学习目的明确,学风端正,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参评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含补考通过)。
4.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积极参与公益服务,参加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活动,参评学年体质健康评价合格(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者除外)。
5.在纪律处分期内或评选过程中受纪律处分的学生不能参与评选。
三、特殊说明
1、匠心班委、匠心青年、匠心学子三者荣誉可以兼得,不兼得奖金,奖金放发遵循最高原则。
2、各类荣誉名额具体以实际情况调整相应比例。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电子版《推荐表》和《基本信息汇总》于11月3日12:00前发送至18806842975@163.com(邮件名:班级+申请的称号名)
2、纸质版《推荐表》于11月3日12:00前一式一份交至SE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