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宁波理工学【2020】95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宁波理工学【2020】94号)及《学生处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求是”奖学金评审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经自主申报、学院考核等环节,报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拟推荐数字媒体艺术181班肖宇欣、建筑学182班萧颖琦至学校参与评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3日-11月5日(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情况。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229577
办公室地址:SE301
设计学院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