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依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和《设计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经学生申报、小组评议、班级审核与公示、学院审定与公示等程序后,已完成2019-2020学年班级思想品德评价和综合能力评价工作,现将排名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5日-2020年9月29日(三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内,如对排名结果有异议,可向设计学院学工办高老师实名反映(办公地点:模拟法庭202 联系电话:0574-88229577 邮箱:2105045160@qq.com),逾期不再受理。
注:体质测试成绩由体育部提供。
学工办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