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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班级:

2019-2020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申报即将启动,此次申报关系到每位同学的评奖评优以及经济困难生的认定,请务必重视(所涉人员为2019级、2018级、2017级全体学生及2016级建筑学学生。现将具体工作布置如下:

一、思想品德评议

1.班导师评议:采取网上测评,占思想品德评议的50%;

2.同学互评:采取网上测评,具体流程(见附件3),截止时间:8月31日;

3.班级小组评议:请各班根据《班级评议小组成员承诺书及学生知情同意书》(见附件1)和《思想品德评议表(小组评议)》(见附件2)的要求组织评议,截止时间:8月31日

二、思想品德评价记实与综合能力评价

1.申报时间:79——831可申报的项目发生时间为:20199月1日——20208月31日;

2.个人申报流程(见附件6);

3.个人申报项目的加减分情况(见附件8);

4.班级审批与公示:

(1)由班级综合评价小组依据《设计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8)的相关加减分细则和个人申报证明材料,审批班级同学所申报的加减分项目并进行确认;

(2)9月4日前,由班级记实员对班级同学申报的记实项目在学工系统中进行审核,审核情况应严格与《审批表》一致,各班级用户登录名及密码已发布至班长钉钉群。

(3)9月7日——9月9日进行班级公示,班级公示期间接受分值计算错误、项目真伪异议以及漏报错报项目增补与修改,并由班级记实员将反馈情况及时报班级综合评价小组讨论与审批修改,审批修改结果需及时反馈至相关个人及全班同学。

(5)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完成《思想道德评价记实申报审批表》和《综合能力记实申报审批表中的《确认表》部分。由班级记实员撤销、修改学工系统中的班级审核情况,审核结果需与公示结果一致,公示结束后原则上班级不再接受调整申请

三、班级审核结果上报与材料上交

(1)电子版材料:于9月13日前,将《思想品德评议表(小组评议)》、《思想道德评价记实申报审批表》、《综合能力记实申报审批表》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邮箱:2105045160@qq.com

(电子版与学工系统审核结果需一致;邮件名(主题):XX班19-20综测评议审批表;文档名:每份文档增加班级名称,如《XX班思想道德评价记实申报审批表》 ;电子版签名处打字留档;邮件按规发送并收到自动回复为发送成功

(2)纸质版材料:于9月21日前,将《班级评议小组成员承诺书及学生知情同意书》、《思想品德评议表(小组评议)》、《思想道德评价记实申报审批表》、《综合能力记实申报审批表》、个人申报证明材料复印件,以班级为单位交至金宗城法学中心(模拟法庭)202学工办高老师处。

(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需一致,纸质版签名处手写生效;证明材料由本人在复印件背面写好学号、姓名,并按审批表中的填写顺序排序,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交)

 

学工办

20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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