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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学院“匠心学子”、“党员之星”、“励志先锋”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9 发布者:设计学院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要求,坚持不懈培育优良校风学风,引导学生多读书、深思考、善提问、勤实践,选树优秀学生典型,引领广大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学院2022年“匠心学子”、“党员之星”和“励志先锋”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荣誉称号类别及评选对象
 (一)荣誉称号类别为学院“匠心学子”、“党员之星”和“励志先锋”。
 (二)荣誉评选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设计学院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各项荣誉均5名。
    三、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关爱集体,团结同学;
  3.品行端正,积极进取;
  4.治学严谨,成绩优良,获得参评学年各类校设个人奖学金;
(二)选择性条件
  参评学生需同时符合任意两项选择性条件:
  1.在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表现突出,得到师生广泛认同;
  2.带头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迹被市级以上媒体报道,产生良好社会反响;
  3.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等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4.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获科技发明专利或实质性开展创业实践;
  5.参加省级以上艺术或体育竞赛、汇演并取得优异成绩;
  6.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
  7.担任学生干部,甘于奉献、成绩显著;
  8.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三)具体条件
  1.匠心学子
  (1)授予参评学年在德、智、体、美诸方面表现优秀、全面发展的学生;
  (2)参评学年需要获得“求是”奖学金或学业一等奖学金、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参评学年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3)同时符合任意两项选择性条件。
  2.党员之星
  (1)爱国守法,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表现突出,能发挥学生党员政治思想上的先进作用、业务学习上的表率作用、班团建设中的核心作用、社会活动中的骨干作用、优良学风建设和文明寝室建设中的示范作用、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
  (3)同时符合任意两项选择性条件。

(4)中共正式党员。

3.励志先锋
  (1)诚实守信,乐于助人,自强不息,学习刻苦,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家庭经济困难,勤俭节约,生活简朴,有较为典型的自强事迹。
  (3)同时符合任意两项选择性条件。
   四、评选程序
      1.自主申请。各班级及时宣传相关评选要求,申请学生于
10月7日晚20:00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wbgs2023@163.com(邮件名和文档名为班级-姓名-所申请类别)。

2.现场评审。10月13日,进行现场评审,候选人需准备不超过3分钟的PPT个人阐述。
   

特别说明:荣获2022年学院“匠心学子”、“党员之星”、“励志先锋”的学生,经学院综合考评,每项荣誉推选2名参评学校2022年“十佳学生”、“学生党员之星”、“学生励志先锋”荣誉称号,评选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向全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上报学生处。经学校评审后,获得学校“十佳学生”、“学生党员之星”、“学生励志先锋”荣誉称号的学生由学校发文表彰,载入学校年鉴,并进行表彰

 

学工办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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