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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院关于组织开展“优秀心灵使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9 发布者:学工办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学生心理朋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朋辈群体在心理健康教育自助互助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提升心理育人工作成效,根据《学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关于组织开展“优秀心灵使者”评选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优秀心灵使者”评选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班级心理委员、学院心理部或心理社团成员、学校心理健康成长中心成员

 二、参评条件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学兼优,积极向上。2021年至今未受到违纪处分,未有纪律处分未解除情况;

 2.在心理岗位工作两学期及以上且本学期仍然在岗(说明:自入学起担任心理委员的2021级学生,也可参评);

 3.按照要求参加过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心理委员系列培训或心理干部培训;

 4.热爱学生心理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助学校或学院积极开展各项心理活动,工作有思路、有特色、有成效;

 5.关心关注同学,能发现和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及时有效地进行朋辈心理关怀。

 三、评选比例

  1.学院层面:评选人数不超过学院心理学生干部总数的10%;

  2.学校层面:评选人数不超过心理健康成长中心成员总数的10%;

 3.当学院和学校心理学生干部有交叉时,请申请者自行选择一个渠道进行申请,不可重复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

(1)学院层面:符合参评条件的心理干部自愿向学院提交申请,于2022年5月25日17:00前,将纸质版《“优秀心灵使者”申请表》上交至SE301学工办,同时将电子版《“优秀心灵使者”申请表》、活动照片、事迹简介PPT或工作视频集锦等相关作证材料,发送至邮箱663562279@qq.com(将电子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变成压缩包发送,里面每份材料都请命名上班级姓名)

(2)学校层面:学校心理健康成长中心的申请表统一交给心理咨询中心的李慧老师

 2.学院推荐:通过学院层面申请的学生,学院根据实际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评选,按比例择优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并将推荐材料上交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3.评选公示: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并公示“优秀心灵使者“名单,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4.平台展示: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通过公众号等平台对评选出的“优秀心灵使者”进行展示,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别优秀的同学可推荐参与“全国高校百佳心理委员”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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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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